问:

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需要厅长签字吗

答:
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是由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的,对是否需要厅长签字存在不同情况:
1. 如果是初次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证,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审核资格后批准发证,这种情况一般需要省厅厅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发证。因为初次发证涉及职业准入,需要层级较高的审批。
2. 如果是换发或补发已有执业兽医资格证,由省级或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直接审核资格并发放新证,这种情况一般不需要厅长签字,部门主管的签字即可。因为这属于正常的证书更新换发,不涉及职业准入方面的审批。
3. 如果遇到个别特殊情况,如执业AREA发生较大变动或者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等,再次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证时,有可能需要省厅层面复核后签发,此时也会需要厅长的签字批准。
综上,初次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证以及少数特殊情况下的再次申请,需要省厅厅长的签字同意后方可发证。但一般的换证、补证过程中,如果资格审查无异议,部门主管签字即可发证,不需要厅长的签字批准。厅长的签字同意主要是在涉及到比较关键的职业准入和资格审批时才需要,属于部门内的重要决策过程,其他常规发证工作由下级部门自行完成。
所以,可以得出结论,发放执业兽医资格证不一定总是需要厅长签字,这要根据具体的申请类型和审批程序来判断。初次发证和特殊情况下的再次发证会需要厅长批准,常规的换证和补证过程一般不需要厅长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