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贩卖人民币是什么罪

答:
贩卖人民币主要构成货币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章货币违法行为的规定,贩卖人民币的行为可以构成以下几种罪名:
1. 贩卖假币罪:以真币低价收购,然后高价销售的行为,属于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贩卖行为,构成贩卖假币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非法买卖人民币,可处最高刑事拘留、拘役或根据情节轻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非法买卖人民币罪:借购人民币之机进行非法交易牟利的行为,也构成非法买卖人民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买卖人民币的,处最高刑事拘留、拘役或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罚金。
3.洗钱罪:利用贩卖人民币向他人支付的资金,掩盖资金来源,隐瞒、伪造资金来源等行为,可以构成洗钱罪。根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洗钱罪可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非法经营罪:以非法贩卖人民币为常业,牟取暴利,不仅构成上述罪名,还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非法经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贩卖人民币的行为属于较严重的货币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高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贩卖人民币是违法经营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必须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