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什么及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公开表演作品以及公开播送作品做了以下规定:
1. 公开表演是指在公众场合现场播放作品或向公众传播作品,让公众可以现场欣赏和观看。表演者需要取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公开表演他人作品,将构成侵犯著作权。
2. 公开播送作品是通过无线电、电视、电影等各种技术手段,将作品向公众播送或传播,让公众可以接收欣赏。公开播送者需要获得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的公开播送同样构成侵权。
3. 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作品,也属于公开播送的范畴,需要获得著作权人许可。许多视频、音乐网站提供用户上传功能,用户上传的作品也需要事先取得著作权人同意,否则网站将面临侵权责任。
4. 著作权法规定,公开表演权和公开播送权,同属于作品的财产权利,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形式来获得经济利益。任何利用他人作品的公开表演或公开播送行为,都需要事先与权利人达成使用许可,并按照协议支付许可费。
5. 著作权法对某些使用行为规定了例外,如教育教学目的转播、合理使用个人私人研究复制等。但仍需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不能影响著作权人的正常利益。
总之,中国著作权法通过对公开表演权和公开播送权的保护,为作品著作权人创造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任何人利用作品公开表演或播送,都应事先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支付相应许可费,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