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提取销户了,后自由职业者缴存管理者可以恢复原公司的缴费年限么?

答:
公积金提取销户后,原来的缴费年限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恢复和继续累计。具体情况如下:
1. 如果离开原工作单位后,在6个月内又重新参加工作,并参加新的职业年金缴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保险),则可以申请恢复原来的缴费年限。离开原单位的6个月内,只要有1天参保,就可以恢复原来的缴费年限。
2. 如果超过6个月后才重新就业和参加新的职业年金缴费,则原来的缴费年限不能直接恢复,但新缴费年限可以继续累计。也就是说,的全部缴费年限=原单位缴费年限+新单位的缴费年限。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同时领取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养老金。
3. 如果选择自由职业者缴费,则也可以申请继续原来的缴费年限,办法是:到原单位的社保机构填写继续缴费申请表,选择对应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然后按月自主缴费。每个月缴完费就可以继续累计相应的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权益。
4.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继续缴费,原则上缴费年限可以继续无间断累计,但如果中断超过6个月会对最终领取养老金产生影响,所以建议尽量不间断参保和缴费。
总之,离开原单位后,要想恢复和继续累计原来的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权益,关键是要尽快重新参加职业年金保险,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但中断时间不宜过长,否则会对最终养老金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