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南京王其顺怎么判刑

答:
南京王其顺此案的判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王其顺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法院认为王其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及个人的项目审批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属于受贿罪。但考虑到其具有招供作出重要贡献的情节,判处较轻的刑期。
2.王其顺以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30万元。法院认为王其顺在办理相关项目审批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及标准,构成滥用职权罪。但也考虑到其具有招供作出重要贡献的情节,判处较轻的刑期。
3.上述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70万元。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王其顺的犯罪情节和态度等因素,决定两罪并罚并适当减轻处罚。
4.王其顺涉嫌但是未被决定罪名的其他犯罪事实,由于证据不足,未能定罪。这部分主要包括失职及渎职罪等。法院认为这部分事实尚未达到定罪标准,但在判决过程中也作为测评王其顺人品的参考。
5.王其顺所涉贪腐款项共计人民币6751万余元。这部分赃款也将在判决执行过程中予以追缴。
综上,南京王其顺案定罪相对较轻,但判决也体现了相对公正和准确的法律程序。定罪考虑了王其顺的认罪态度,但刑期仍然不短,体现对王其顺行为的严厉惩治。这一判例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